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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 2.0检测
发布时间:2020-05-28 02:07:22浏览次数:



一、法源依据
 
◆欧盟RoHS指令2002/95/EC  EU RoHS Directive 2002/95/EC
◆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11年6月8日发布第2011/65/EU号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改写指令,即RoHS2.0。
◆生效日期:2011年7月21日。欧盟各成国应在18个月内,即2013年1月2日前完成本国法律的转化,届时2002/95/EC(RoHS1.0)及其所有修订指令废止。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2015/863对RoHS2.0附录II进行修订,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列入RoHS2.0附件II受限物质清单中。至此,RoHS 2.0 的附录Ⅱ限制列表中已达到10种物质。自2019年7月22日起,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以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都需要满足新的要求;自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需满足新要求。除欧盟外,全球其他国家及地区如中国、美国加州、新加坡、印度、阿联酋、土耳其等也相继出台RoHS管控要求,使得RoHS成为电子电气产品进入全球市场最基本的准入门槛。
 
二、适用范围
       
1, 适用于投放欧盟市场的、附件1列出的11大类电子电气产品及其相关组件、材料等,11大类产品包括:大型家电;小型家电;IT和通讯设备;消费性设备;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疗设备;视频控制设备,包括工业监视和控制设备;自动售货机;上述类别未覆盖的所有其他电子电气设备。但不适用于条款2(4)所列产品或设备。
2, 本指令的实施不应违背欧盟关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立法和关于化学品的立法,特别是(EC)1907/2006 号法规,以及欧盟关于废物管理的专门立法。

适用产品范围
n 原材料、零部件、功能模块、整机成品。

常规样品要求
n RoHS测试:原材料(30-80g且金属样品表面积大于200㎡)/整机产品,
n RoHS测试标准:IEC 62321

检测项目及法规要求
n 均质材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以下限值: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 < 1000ppm, 0.1%, mg/kg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1000ppm, 0.1%, mg/kg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1000ppm, 0.1%, mg/kg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 1000ppm, 0.1%, mg/kg
铅 Lead ( Pb ) < 1000ppm, 0.1%, mg/kg
镉 Cadmium ( Cd ) < 100ppm, 0.01%, mg/kg
汞 Mercury ( Hg ) < 1000ppm, 0.1%, mg/kg
六价铬 Chrome/Chromium ( Cr6+ ) < 1000ppm, 0.1%, mg/kg
多溴联苯 PBB < 1000ppm, 0.1%, mg/kg
多溴联苯迷 PBDE < 1000ppm, 0.1%, mg/kg
       
如果您的产品想要或即将要出口到欧盟,满足欧盟RoHS2.0要求是一个应有之义。如果您尚未了解欧盟RoHS的测试要求,或想要了解欧盟RoHS测试,又或者尚未取得检测报告,请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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